航空法全面修改完成 加大对威胁航空安全和旅客权益行为的制裁力度_中国经济网 – 国民经济门户
本报北京1月20日电(记者 邱超义)记者19日在中国民航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民用航空法》是我国民用航空领域的基础法。对于维护国家空域主权,保障民航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日本民航业快速发展,低空经济等新业态不断涌现。为更好适应我国民航业发展新阶段和新形势,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通过并公布了修订后的《民用航空法》,完成了对民用航空法的全面审查。新修订的航空法共16章262条,从飞行安全、适航管理、机场管理、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旅客权益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现行法进行了全面修改。比如,着眼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坚定支持通用航空、低空经济新业态发展,简化通用航空公司准入审批程序,完善通用航空公司分类分级管理。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明确占用空域考虑低空经济发展需要,拓展低空应用服务领域。在加强旅客权益保护方面,航空公司和服务行业明确有义务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条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优化航班延误、取消处理流程,充分提供信息告知、住宿安排、投诉处理等后续服务,努力提升旅客出行体验。统一国内航空公司和国际航空公司的责任限额。在完善法律监管手段方面,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要严厉惩处威胁航空安全和旅客权益的行为,加大对部分违法行为的罚款力度,增加新的广告类型。扩大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切实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和严格约束力。中国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颖表示,下一步将在法律体系中建立法律、法规和其他配套规定。他表示,将稳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改革和废止工作,全面覆盖、有序衔接、有效落实,不断完善民航法律体系。
(编辑:项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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