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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晓璐 金融安全靠制度,活力靠市场,秩序靠法治。 10月28日,在2025年金融区论坛年会“沿着法治轨道推动金融发展创新变革重构”金融法治平行论坛上,与会专家围绕法治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金融高水平开放等热点话题展开讨论。会上,《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日本涉外金融法律框架有望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伟表示:“随着金融全球化不断深入,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涉外法律问题研究,切实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扩大高水平开放,支持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标准制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中国证监会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罗艳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快速开展资本市场涉外法律排查和推进工作,为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营造良好的涉外法律环境。继续完善金融法律体系。黄伟表示,40年来,金融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有力保障了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体系逐步完善。目前,日本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从法律上支撑了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此外,黄伟先生还介绍了当前金融领域的立法进展。 《金融稳定法》的颁布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修改也被列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目前,金融稳定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将提交国务院2025年9月19日起,原则上由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按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金融领域法治化发展不仅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金融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表示,将充分发挥北京金融区基层立法窗口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法律制定和审查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体系的法治作出贡献。中国特色。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构建金融司法公共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改革发展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委员刘桂香表示,推动法治金融高质量发展,需要建设现代化、专业化、均衡化的金融法院体系,为境内外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公平、透明的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公布司法政策,解决问题。通过揭露典型案例,努力统一仲裁标准,稳定市场预期。 “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服务保障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出台了大量法院文件。我们大力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目前案例库已登记金融案例130余起。刘桂香说:“涉外金融案件数量多,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领域。”服务保障了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涉外先进金融法律法规不仅是吸引世界高水平要素资源、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核心软实力,也是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坚实保障。北京金融法院自成立以来,积极履行涉外金融审判职能,开展涉外金融审判工作。一系列有助于建立涉外金融法治的调查 “从工程基础设施到能源技术,从跨境上市到工具创新,我国的外部金融事件就像一个动态的‘晴雨表’,从小角度看我国金融开放的深度。它描述了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表示,构建市场化国际化法治一流营商环境,需要通过具体裁判传递规则理念,在个案中体现制度有效性。例如,在跨境证券纠纷中,北京金融法院依法对针对在香港上市的外国公司的证券欺诈案件行使管辖权,明确可以以“扰乱境内市场秩序”或“侵犯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由进行证券法的域外适用。这有力地为国内投资者维权提供了一条途径,体现了我国的制度公信力和司法问责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近年来,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不断深化,取得一系列成果。罗川表示,首都双向开放取得重要成果,离不开其对法治的根本保障作用。特别是高质量的涉外法律服务对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着重要作用。罗川表示,持续推进资本市场制度性开放,要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涉外资本市场法律体系,为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构建良好的涉外法治环境。首先,证监会将快速审议并推动资本市场涉外立法。基于统筹评估,按照急需的原则,有重点、渐进地制定新法、修改旧法或解释法律,加快建立公开透明、系统全面的资本市场涉外法律体系,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基础。二是深化跨境监管协调。要切实加强国内外监管协调和联络合作,强化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问责,对跨境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欺诈、跨境操纵等严重违法行为,让不法分子付出代价,共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后,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作用。高水平的开放意味着高质量的合作罗斯边境黄金。它离不开金融服务。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稽查司副司长黄辉表示,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点推进外汇管理工作。 “更便捷、更开放、更安全、更智能”的总体目标有效对接发展和安全。一方面,我们将不断推动外汇领域高水平开放,促进跨境贸易、投资和金融便利化。同时,我们将不断提高外汇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牢牢守住跨境资本流动风险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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