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7日电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26日决定采取监管行动,向李培培发出警告信。经查,李培培在担任国投期货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经理期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为客户借用他人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其次,在适合性评估过程中,公司未能认真、勤勉、负责地为客户服务,引导客户选择评价较高的方案。上述法律违反了《期货经营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期货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山西省监察办决定对李培培先生发出警告信,并给予警告。d 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股票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车天眼工商信息显示,国投期货有限公司(原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隶属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总部位于上海。公司主要从事资本市场服务。公司注册资本188.6万元,实收资本188.6万元。股东信息显示,国投期货有限公司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国投证券第一大股东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资本,600061.SH),持股比例为99.9969%。根据国投资本财务报告,国投期货有限公司是国投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原名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投证券是国投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国投资本旗下子公司,前身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为原文。关于采取监管行动向李培平发出警告信的决定:经查,你作为国投期货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负责人犯有以下违法行为:一是为客户借用他人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提供便利。其次,我们没有以细心、勤勉和责任的态度为客户服务,引导他们在适合性评估过程中选择评分较高的选项。上述法律违反了《期货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期货经营者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主管部门决定采取警告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应当于2026年3月4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本监管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查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中止执行。山西省监察2026年2月24日
(编者:徐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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